不管是專升本考生還是本科生都只有修完學分才可以順利畢業(yè),但是還是有同學存在掛科的現(xiàn)象,那就必須要申請補考重修課程。那課程重修針對哪些學生呢?上次小編帶同學們了解了湖北文理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那今天就繼續(xù)來看看該院校的重修規(guī)定。
一、重修對象
1、補考(緩考)不及格者;
2、重修考核不及格者;
3、曠考或考試違紀作弊被取消課程成績者;
4、標準學制年限內(nèi)未畢業(yè)、在有效學籍時間內(nèi)可申請重修者。
二、重修組織與管理
1、在網(wǎng)上申請重修的學生應隨開課學院指定的班級和任課教師參加課程重修。
原則上,重修學生達到30人,開課學院必須為其單獨開班;30人以下,可安排插班跟讀。如果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與本學期所修其它課程在時間安排上有沖突的,學生可在原任課教師或后續(xù)年級任課教師指導下,自學完成指定的學習任務。經(jīng)教務處和開課學院批準,可通過申請修讀慕課的形式取得相應的課程成績。
2、每個學期學生申請重修課程的學分原則上不得超過10學分。
3、通識教育選修課考核不合格,不予補考,不可重修,可改選其它課程。
以上為湖北文理學院可申請課程重修的對象以及組織與管理,專升本考試與本科生的要求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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