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北師范大學專升本法學專業(yè)考試大綱
【考試科目】
《刑法學》、《民法學》
【考試范圍】
刑法學:刑法的概念和性質;刑法的創(chuàng)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據(jù)和任務;刑法的體系和解釋;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罪刑法定原則;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刑法的效力;犯罪概念;犯罪構成;犯罪客體概述;犯罪客體的分類;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犯罪客觀方面概述;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刑事責任能力;與刑事責任能力有關的因素;犯罪主體的特殊身份;犯罪主觀方面概述;犯罪故意;犯罪過失;與罪過相關的幾個特殊問題;犯罪目的與犯罪動機;認識錯誤;正當行為;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故意犯罪停止形態(tài);犯罪既遂;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責任;罪數(shù)形態(tài);刑事責任;刑罰概念;刑罰功能;刑罰目的;刑罰體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罰處理方式;刑罰裁量;累犯;自首;立功;數(shù)罪并罰;緩刑;減刑;假釋;刑罰消滅。
民法學:民法的概念及特征;近代民法的主要特點;現(xiàn)代民法的主要特征;中國特色民法學理論體系的特征;民法的任務;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權利的分類;民事權利的救濟;民事責任的種類;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監(jiān)護及監(jiān)護人的設定;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的分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法人的機關;非法人組織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種類;代理權的行使;無權代理;表見代理;訴訟時效的概念和特征;訴訟時效的分類及適用范圍;訴訟時效的起算;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訴訟時效屆滿的后果;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人格權的概念、特征與主要權能;人格權與身份權;人格權與財產權;具體人格權;一般人格權的概念和特征;一般人格權的功能和適用;人格權的保護。
【參考書目】
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編寫組:《刑法學》(上冊·總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編寫組:《民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